去年我們說,永續報導在台灣正式「動真格」了;今年,換成真金白銀的帳單寄到企業手上。台灣的碳費制度在今年(2026 年)第一次真正開徵,第一期申報與繳費已在 6 月 1 日截止;同一時間,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也在今年 1 月 1 日脫離過渡期,正式進入要花錢買憑證的「正式期」。換句話說,不管是賣東西給國內客戶還是外銷歐洲,「排碳」現在都會直接反映在企業的現金流上。這期新知,就帶大家看懂這兩筆帳,分別會影響到誰、影響多少。
一、台灣碳費「第一張帳單」已經開出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統計,2026 年碳費首期申報已於 6 月 1 日截止,列管的 461 家工廠、240 家企業全數如期完成申報與繳費,合計徵收碳費約 49.7 億元,其中半導體業繳納約 22 億元,居各產業之冠。徵收對象為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 2.5 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、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者。費率方面,一般費率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300 元;若業者提出經環境部核定的自主減量計畫、且達成指定削減率,可適用優惠費率 A(每噸 50 元)或優惠費率 B(每噸 100 元)。(資料來源:CSR@天下、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碳費專區)
二、歐盟 CBAM「正式期」開始真的計價 歐盟 CBAM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結束過渡期,進入具財務義務的正式期:進口商必須依產品「實際碳含量」向歐盟購買 CBAM 憑證,且每季申報的碳含量報告,都要經歐盟認可的第三方查驗機構驗證。目前納管產品仍以鋼鐵、鋁、水泥、肥料、電力、氫氣等上游原料為主。據報導,環境部估算台灣約有 2,600 家業者可能受影響,其中不少是鋼鐵、扣件相關的中小企業;為減輕小型進口商負擔,歐盟也提出豁免措施:若進口商全年輸歐的納管產品淨重低於 50 公噸,可免除申報與繳費義務。(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、台灣淨零排放協會)
三、台灣碳費「可以」折抵 CBAM,但計算公式還沒拍板 環境部已多次公開表示,台灣的碳費屬於歐盟 CBAM 認定的「有效碳價」形式之一,理論上企業在台灣已繳的碳費,未來可用來扣抵出口到歐盟時須繳交的 CBAM 費用。環境部長彭啓明先前受訪也表示,盼能在 2026 年 6、7 月間與歐盟談出具體的扣減計算公式與查驗機構互認機制。不過截至目前,正式的折抵比例、計算方式仍在台歐雙方協商中,尚未定案,確切結果仍待環境部後續正式公告,此處為待確認事項。(資料來源:環境部新聞專區、Reccessary)
佩佩老師的觀察 這半年最大的改變是:碳,已經不再只是永續報告書裡的一個數字,而是實實在在會影響損益表與現金流的成本項目。碳費要編列費用、CBAM 憑證要編列支出,兩本帳都牽涉申報期限、查驗紀錄與憑證管理,稍有疏忽不僅可能面臨裁罰,也會讓財務預測失準。
給企業財會人員與會計師的建議:現在就該把「碳費」與「CBAM 費用」當成一般營業成本一樣,納入年度預算編列與月結估列,並確認公司的自主減量計畫是否能爭取優惠費率,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 A 之間差到 6 倍(300 元 vs 50 元),對現金流的影響不算小。上市櫃公司也建議提早與簽證會計師討論,在財報附註中如何揭露碳費與 CBAM 相關的成本與或有負債,而不是等到年底才臨時抱佛腳。
給中小企業主的建議:如果貴公司的產品有外銷歐盟,且屬於鋼鐵、鋁製品、扣件等 CBAM 納管品項,務必先盤點去年度輸歐的淨重是否超過 50 公噸的豁免門檻;若超過,建議及早準備碳排放查驗紀錄與台灣碳費繳納證明,未來台歐折抵公式一旦拍板,才能立刻主張扣抵,避免「這裡繳一次、那裡又繳一次」的雙重成本。
台歐碳費折抵的具體公式還沒塵埃落定,但方向已經很清楚:碳有價的時代,真的來了,而且帳單已經開始寄出。